指示提单,即按提单载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
提单。是当前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
提单。
1 凭银行指示。即
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2 凭收货人指示。即
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3 凭发货人指示。即
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shipper”,并由托运人在
提单背面空白背书。这种
提单亦可根据
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提单是物权凭证,
提单属于谁谁就有权取货。指示提单只有背书后才能转让,没背书之前提单是属于"to the order of"后面所指的人。一般做信用证的会采用凭银行指示提单,做T/T的会采用凭收货人指示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