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L是MASTER B/L(MASTER BILL OF LOADING)是船东提单,由船公司签发的;
HB/L是HOUSE B/L货代提单,HOUSE BILL OF LOADING(FORWARDER BILL OF LOADING),是由货代签发的。
这里包含费用划分。而且货到港后负责与客户联系的代理都是不一样的。HOUSE BILL OF LADING的好处是出单比较灵活,不像船公司提单那样速度慢,而且格式很多不可以改,有时为了满足信用证条款,只能用HB/L。如果客户拿到货运提单,直接找货代,因为货代已经把货从海关提出了。卖方拿着HB/L和L/C去银行拿钱,然后MB/L是由货代SEND到买方那边的货代。而且有买方指定货代,买方就可以拿到提单拉。
首先抬头不一样,船公司提单是以船公司为抬头的,货代提单是以货代名称为抬头的。
其次目的港收货方法不同,凭船公司提单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提货,一般不需要什么费用,货代提单必须现在目的港向货代的代理换取船公司提单,然后再凭着船公司提单去提货,俗称换单,需要收取一个换单费。若客户拿到的是H B/L,需要到货代公司去换船东提单,并缴纳一定费用(200元)。原则上,只有持船东的提单才能真正提货。
整箱既可以出H单又可以出M单,拼箱的话就肯定是H单啦
1、MB/L是船公司出的提单,只要有MB/L,任何人都可以在目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提货。HB/L是货代基于MB/L出的提单,需要在目的港的指定代理或分公司换取MB/L。
2、如果你想预付运费并快捷提货,就出MB/L,还可以省十几美金换单费。如果你想控制货权、运费到付等,你就要出HB/L,货代可以帮你做到这些,当然,不是免费的。
3、如果你的货物不是整柜的,而是零散的货物,就一定只能出HB/L,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这种情况只能出HB/L。
4、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当然这个也是不正规的做法,所以一般要你出担保函。
5、总之,船东单(M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里面的许多条款你无法左右。.
======
1 签发的主体不一样:MB/L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HB/L是货代基于MB/L出的提单,由货代公司签发。 货代单不是想签发就签发,签发货代单的主体起码要在目的港有代理。
2 抬头不一样,船公司提单是以船公司为抬头的,货代提单是以货代名称为抬头的。
3 目的刚收货方式不同:船东单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提货,货代单提货时必须先在目的港向货代的代理换取船公司提单。然后再凭着船公司提单去提货,俗称换单。或者由目的港客户凭货代单直接找货代的代理提货。
4 适用范围不一样:船东单适用于FCL货物,LCL货物,货代只能给客户签发货代单,或者电放。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这种情况只能出HB/L或者电放咯。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船公司可以出提单,那么为什么还要有一个货代单呢?
我来告诉你:虽然说船东单(M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里面的许多条款你无法左右。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假如你做L/C的,审单的时候你没有发现里面对船的特殊要求(如:船龄,船籍,ISM CODE, 运费证明,挂靠港口,船证等等)而船公司又不能出具这些,怎么办?不按要求交单,结不了汇,在L/C没有明确规定不接受货代单的情况下,SHIPPER一般会选择出货代单,去忽悠老外,除非老外真不想要的货,一般来说可以蒙过去。不过被老外查出来就麻烦起码是个诈骗,等着上法院吧,呵呵。
另外就是:在发货方没有收到国外客户的货款的时候,有可能会要求签发货代单以便控制货物,避免钱货两空。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牵涉到第三方,中间商不想让最终的客户知道货物的来源等其他信息,就有可能要求签发货代单,以达到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顺便说下风险:签发船东单对发货人和货代来说都是比较安全的选择。对发货人来讲船东的信誉和安全系数肯定要比货代强,一般情况下都会相信船东,和船东比较对货代肯定又几分不放心。对货代来说也比较安全,不需要用到代理,万一代理卷货走人,货代算是白干了,甚至跟着倒闭。所以整柜出口不到万不得以货代不是很愿意签发货代单。
费用问题:船东单目的港提货一般不会产生什么费用,货代单提货肯定会收取目的港客户的换单费(也有可能由发货人支付给货代,货代另行和代理结算)
海运操作中两者基本没什么区别,区别在于操作后针对的出发点不同.
至于为什么指定要货代提单,可能考虑到它有几优点
1)H B/L 可以倒签,有时会出一份L/G(Letter of Guarantee)给货代,M B/L 是做不到的。一般来说倒签1个礼拜是完全OK的,再长就麻烦点,只要你是货代VIP客户,问题也不大;
2)H B/L除了可以倒签,当然也可以将一些你不想出现在提单上的字眼去掉,也可以将写上你想出现在提单上的字。M B/L是很死板的(应该说严格)。实际操作时,很多货物是从广州、深圳等地方驳船到HK装大船的,船东单的装船港一定是写Hongkong的,有时还会写上驳船名之类,这样的话就会与L/C要求不符合,H B/L则可以按照你的要求写装船港SZ、GZ等;还有一点,M B/L是不会在提单上写“CLEAN ON BOARD”的,因为在他们看来,不加批注就等于是清洁提单了,但有些卖家一定要求在提单上写这样的字样,那就只有用H B/L了;
3)H B/L在交单结汇方面提供了很多方便,要是订单金额比较大,急于结汇的情况下,在预知船名航次号不会变时,可以提前拿提单结汇;因为有时候船东单要等开船后才有,快则1~2天,慢则3~5天
当然,在安全系数方面还是M B/L占绝对的优势
1.一般的货代单B/L编号,不进入海关舱单管理系统,和进口报关单上的提单号不一样;
2.货代单B/L上都有换单公司名称和联络方法,而该联络公司不是外代或外运等口岸船代公司。
3与海运提单相对应的是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和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海运提单就是船东单。货代单一般在页面上有显示as angent of carrier的字样。船东单则显示为as carrier。
PS: Carrier是承运人,就是船东。Forwarder是货代公司。货代公司是为船公司招揽生意,同时也为贸易双方提供一系列服务工作。货代签发的是货代提单,船东签发的是船东提单。
海运提单(MARINE/OCEAN B/L),具有三种功能:一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货物收据,二是承托双方运输契约成立的凭证,三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
无船承运人(NVOCC)提单也是HOUSE BILL OF LADING ,是承运人签发给它,它再以自己的名义签发给客户,这种情况的提单不是物权凭证。
其实现在货代提单和船公司提单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这个在美国线操作上尤其明显。船公司提单在目的港也有费用产生的,一般是些手续费,DHC等等。所以并不只是H B/L在目的港收费的。而且银行并不能分辨出船公司提单和货代提单的区别……显示AS CARRIER 银行基本也会收的,(银行没有义务审核单据的真伪)。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国际结算等领域),建议您在福步外贸论坛发贴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