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S(business to share),分享式商务,或体验式商务。
模式形成原因:产品日新月异,我们的消费总赶不上潮流,但我们却对新产品充满期待,并希望尽快拥有。B2S平台即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全新的购物模式——分享式购物或叫体验式购物是指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一群人,通过B2S平台,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每个人通过网上支付很少的一笔费用(比如1块钱),大家累积起来的钱刚好能支付这个商品价钱,从这些人中挑选一个幸运者,由幸运者拥有并体验这款最新商品。由于这种模式聚集了一大批有共同兴趣的人,人人出一点力,幸运轮流转,每个人都有机会受益。
让一部分人提前享受心爱的商品,特别对于在校生或初涉工作的上班族,这种模式可以让那些暂时买不起或暂时没有做这个购买计划的,通过小钱累积,实现梦想。但是在B2S上出售的商品特征也非常明显,仅局限于一些特殊商品,例如受关注度高的最新数码类产品、不易购买到的明星签名类物品、喜欢但不想自己掏钱购买的商品等等。这些商品对购买者来说可能暂时价钱比较高、未来降价幅度大、关注度高希望尽快获得,消费者认定某一品牌某一型号而不需要现场体验就希望拥有的。
同时对于新产品发布,也非常具有明显的推广效果。B2S模式能有效降低对新用户的接触成本,而且广泛的曝光,提升产品的知名度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即信息终端与用户不在是“一对一”的关系,而是和“多对多”的关系,信息终端及相关产品不再是放在用户的家中,而是集中放置,店铺经营。用户只是作为信息的购买者从店铺上网,获取信息,并交付一定费用。这种方式可以称为BtoS电子商务
B2S就是传统的商业渠道或厂家商场与学生的一场相联系的企业对学生的电子商务模式
此模式将B2C市场更一步的细分!!!
专做企业和学生(大学生是主体)的生意,电子商务专业化的另一途径!
B2S而且是另外一种比较盛行的网络商业模式的代称,就是网络代理或者说网络代销,不仅是B2S中business和sales的解释,即构建企业和营销员的平台的解释还是商家对信息店铺的解释,其实都是网络代理和代销的另一种表达,而网络代理或者代销,都是构建企业厂家和网络上的批发商或终端销售者的一种方式,同时网络代理的厂家提供货物和商品的信息给网络代理,但代理仅仅展示的是商品的信息,而不占有实物商品。。但这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趋势,达到买卖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