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步外贸百科,外贸百科全书 >> SWITCH BILL >> 历史版本

最新历史版本 :SWITCH BILL 返回词条

目录

SWITCH BILL的概念回目录

       换单的专业叫法是SWITCH BILL,在国际贸易中其实很常见,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好象只见香港、台湾、新加坡、迪拜以及欧美的贸易商运用得得心应手,很少见国内的贸易商玩过,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换单可以简单概括为。三方贸易、两份提单、一个中间商。 三方贸易-供应商、中间商、实际购买商两份提单-第一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供应商,收货人是中间商; -第二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中间商,收货人是实际购买商。一个中间商-整个换单过程由中间商一手操控;换单的实质就是中间商为切断实际供货商和购买商的联系而在提单签发过程中采取的小花招。 中间商付清货款和运费后,从供应商处取得第一套提单;中间商马上找船公司去换第二套提单:换提单的地点随中间商选,可以是发货地、收货地,也可以是第三地,反正一般都是中间商人头比较熟的地方;提单的发货人换成中间商,收货人变成真正的购买商。谁持有提单,谁就有货权,他想怎么换就怎么换,当然,条件是要付船公司换单费,大约USD50左右。 对于船公司而言,换单操作起来实在复杂。因为涉及到不同OFFICE对同一套舱单的更改,加上柜子到港清关的时限要求,处理起来很是棘手,所以平素基本上是惟恐避之不及,见到头就大。


转换提单的原因回目录

       “转换提单是指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 第二套提单,用以替换装船时所签发的提单。被要求签发第二套提单的代理人通常位于装货港以外的港口。提单持有人(出于某些原因)可能认为第一套提单已不适合,而要求承运人签发转换提单以满足其新要求。这其中的一些原因会是:

1. 原提单所指定的卸货港变更(譬如收货人有卸货港选择权或货物被转卖),需要签发新提单来指定新的卸货港。

2.合同链中的货物卖方不愿意让原始托运人的名称出现在提单上,因此签发新的提单,有时就显示该货物卖方?托运人。

3.货物原先是以小票货出运的,而该货物的买方要求就所有的小票货物签发一份总的提单以方便其转卖。相反的,也可能原先是?大宗出运的货物签发了一份提单,而该大宗货此后被拆分成多票提单项下的小票货物。

     

何时可以签发“转换”提单回目录

       签发第二套提单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做法。同一票货物同时流通两套提单的危险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船舶代理人必须确保遵守以下规则:

1.不仅要获得委托人关于签发转换提单的书面授权,而且要获得其对原提单内容所有变更的书面授权;

2.只有在收回全部第一套提单?回作废后,才能签发第二套提单;

3.第二套提单不应有错误表示,比如有关真正的装货港、或货物状况,或装货日期。如果签发的转换提单含有错误表示,那?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如果转换提单系代理人所签发)将面临来自因该错误表示而受损一方索赔的风险。

      

对代理人的警告回目录

      实务中,转换提单通常是在第一套提单外另行签发,而不是在?回第一套提单后再签发的。如此操作的理由多种多样,譬如:第一套提单可能滞留在装船国,或船舶可能比第一套提单先期抵达卸货港。另一个可能的理由是,货物的中间贸易商希望在其付款给发货人之前,先从最终收货人处收取货款,以改善其现金流。委托人可能指示其船舶代理人,在没有收回第一套提单的情况下签发第二套提单,并且委托人或者第二套提单接收人可能?此提供了担保函。这种危险的做法经常导致船舶代理人在面临第一套提单持有人(例如,托运人、提单的受让银行或受让人)的索赔时,除了一份毫无价值的担保函外别无所依。与没有财?的租船人或已将涉案船舶出售的船东相比,一个设立多年或跨国的船舶代理人很可能成?提单持有人更有价值的索赔目标。

      代理人应当如何保护自已?

      首先,代理人必须考虑要求他做的是什么?,以及该行为可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授权他签发第二套提单的委托人可靠吗?即使委托人提供了担保函,代理人也应当谨记担保函能否得以履行主要是依靠担保函出具人本身的信用;

      代理人必须取得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和委托人签署的保函(如代理人认为必要,应由银行背书),以保证赔偿代理人因签发第二套提单可能遭受的所有后果;

     代理人也应考虑是否需要取得因该行为而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方(如船东、托运人、或者银行)的书面授权。如果代理人受租船人委托代表船长签发第二套提单,那么他还必须取得船长或船东的书面授权。否则,船东可能会以代理人未经授权签发第二套提单而使其受损害为由,提出有理有据的索赔;

      如果委托人要求代理人取得第二套提单接收人提供的担保函,代理人就应当得到委托人对担保函文本和担保方式(例如,是否需要由银行背书)的书面认可。代理人应当将担保函存放于安全场所,并尽合理努力收取第一套提单。如果第一套提单,比方说,在一个月内还未能提交,那?代理人应当通知委托人并请求其指示。

       促使我们发布本通告的原因是,由银行、船东和托运人针对船舶代理人提起的大量钜额索赔,都源于船舶代理人在没有?回第一套提单的情况下,仅凭贸易公司或中间商的担保函就向其签发了第二套提单。该类案件中的贸易公司总是在将两套提单承兑获取现金之后就破?了。代理人善意履行其委托人指示的事实,并不能对抗受损第三方的索赔。如果会员要求获取进一步信息,或者想与协会讨论相关问题,请联系协会管理人。协会管理人建议与签发提单作业有关的所有会员应注意本通告的内容

词条信息

洪旭商贸
外贸翰林
版本创建者 发短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