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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加坡自贸区 分享到腾讯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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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概述:

        2008年10月23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加坡李显龙总理见证下,商务部长陈德铭与新加坡贸工部长林勋强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同时,双方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双边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谈判启动于2006年8月,经过8轮艰苦而坦诚的磋商,双方于2008年9月圆满结束谈判。《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是一份内容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展了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将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0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双方还在医疗、教育、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

  《协定》的签署是中新双边关系发展历程中新的里程碑,将进一步全面推进中新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也将对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在全球共同应对金融动荡的时刻,《协定》的签署有利于维护两国经济与贸易的稳定和增长,为维持世界经济稳定和促进贸易自由化做出积极贡献。

 

 

《协定》带来的变化
 

1. 两国将在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的基础上,加快货物贸易自由化进程。根据《协定》规定,新加坡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自中国进口产品的关税;我国将在2012年1月1日前取消97.1%自新进口产品的关税,其中87.5%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

关税查询:我国出口产品在新加坡全部享受零关税。我国从新加坡进口产品关税减让参见中方减税表(减税表以外的产品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方案)。

 

2. 根据《协定》规定,中新两国将在WTO和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向对方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

 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进一步相互扩大市场准入范围。新方的中方的承诺包括:1、承认中两所中医大学学历;2、允许中在新设立中医大学和中医培训机构;3、允许中在新开展中文高等教育、中文成人教育和中文培训;4、允许我在新开办独资医院;5、同意与我尽快启动会计审计准则的认可谈判。中方承诺包括:1、承诺新方在华设立股比不超过70%的外资医院;2、认可新加坡两所大学的医学学历。

 

 参考资料:中国自由贸易服务网:(中国-新加坡自贸区)http://fta.mofcom.gov.cn/singapore/singapore_xiedinggaishu.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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